(第 10、11 批 2018 年 10 月26日、27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1 | (短信)568號 | 舉報保定淶源縣銀坊鎮南溝村,破壞生態環境,私采石,污染老百姓飲水,破壞土地拾幾畝,多年的綠水青山被損,沒一級領導來管,破壞嚴重,現正在大量拉石子,請管管吧。 | 淶源縣 | 生態 | 舉報問題中石子廠位于淶源縣銀坊鎮南溝村。該廠無環保手續,處于停產狀態,主要生產設備為,破碎機2臺,篩砂設備1套,傳輸帶4條及其他輔助設施。該石子廠原料為開采的山石料,產品為碎石子,產品及原料隨意堆放未苫蓋,且未安裝任何密閉、噴淋等污染物處理設施。環保局執法人員于2018年10月23日對該廠下達了《淶源縣環境現場監察通知書》,要求該石子廠立即拆除所有違法生產設施,清除產品及原料,并于2018年10月28日前做到“兩斷三清”并恢復地貌。但該企業已于10月25日被曲陽縣人民法院查封,待法院依法解除查封后,再依法拆除取締。2018年10月29日縣環保局再次對該采石廠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法院查封的設備依然存在,廠內無人員,無施工機械,未發現生產及運輸跡象。 | 否 | |
2 | (短信)646號 | 淶源縣銀坊鎮營爾村東溝有一碎石加工廠,無任何環保手續和處理設施,一直在生產,屬典型的散亂污,相關部門置之不理,要求立即拆除,并且嚴查背后保護傘 | 淶源縣 | 其他 | 2018年9月7日縣環保局在日常檢查中對該廠下達了《淶源縣環境監察現場通知書》,要求其按“兩斷三清”標準進行拆除,9月10日拆除完畢。9月16日環保部第七輪督查組人員因舉報對該廠進行核查時發現:所有生產設備已拆除。接到該舉報,10月29日環保局執法人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場地為榮烏高速21標炸藥庫所在地,有榮烏高速隧道施工的棄渣廢料堆存,有部分廢棄的采選設備,3個篩網,未發現生產跡象。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