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預分配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率的要求,真正做到惠及民生,切實解決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根據《淶源縣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的通知》、《淶源縣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文件精神,我縣決定啟動保障性住房預分配工作。
一、分配原則
(一)輪候原則。根據《淶源縣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的通知》對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按分值高低確定相應的輪候順序。根據《淶源縣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家庭進行一次性搖號。
(二)優先的原則。根據民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件,民發[2014]79號文關于印發《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的通知規定,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并能提供證明材料的,優先安排。
(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障性住房分配過程堅持陽光操作,各居委會公告欄向社會公開預分配分配對象、分配結果等信息;依據分配原則確定分配入圍名單;分配的各個環節和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并在確定分配家庭環節邀請公證機關現場公證。
二、組織分配工作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淶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政府統建的保障性住房采取搖號進行預分配。廉租住房按分值高低確定相應的輪候順序,公租房由電腦自動直接搖取確定相應的輪候順序,根據住建局提供的房源信息進行分批選房。為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體現分配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根據《淶源縣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的通知》淶政辦〔2012〕5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一)分配房源。淶源縣政府統建的保障性住房(縣城西北部,保障房項目區)共284套。其中廉租房房源:2011年公共租賃住房項目5#樓20套(一單元1-5樓),2012年公共租賃住房項目5#、6#樓共120套;公租房房源:2011年公共租賃住房項目1#、2#樓共144套;。
(二)分配對象。符合《淶源縣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的通知》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淶源縣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外來務工人員
(三)具體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由居委會完成申報人員申報材料及評分表的審核,住建局對各居委會所報材料及評分表進行復審。
第二階段:預分配階段。經我局對各居委會所報材料及評分表復審合格后,采取搖號進行預分配工作,搖號活動結束后將在居委會、住建局進行公示。所有中簽戶在公示期結束后六個工作日內到住建局簽訂實物配租合同。廉租住房:按分值的高低分房工作分8個批次進行,第一批:符合《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的通知規定,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遺屬,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第二批:90分—95分;第三批;80分—85分;第四批:70分—75分;第五批:60分—65分;第六批:50分—55分;第七批:40分—45分;第八批:30分。公租房:由電腦自動直接搖取確定相應的輪候順序。
逾期不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待保障房房達到入住條件后進行房屋分配。
淶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12月26日